编辑: 赵志强 | 2017-03-04 |
3 人行政警告处分;
给予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 区管理局局长和勇泉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牡丹江管理局畜牧兽 医局局长江云俊诫勉谈话处理.
三、 黑龙江肇源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内违规采砂活动猖獗. 肇源县政府及其水务部门、河道管理机构违规审批、发放采砂 许可证,
2011 年至
2014 年, 在肇源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内发放 采砂许可证94个;
肇源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监管不到位, 自2009 年成立以来,从未对违法采砂活动采取过制止、处罚措 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8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拟给 予时任肇源县委书记李延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5 年2月, 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省纪委立案审查,现已移送司法机关) ;
给予 肇源县政府副县长谢景深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肇源县人大副主
4 任兼县水务局局长、书记王春来行政记过处分;
给予时任肇源 县河道管理处主任朱国臣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给予时任肇源县 河道管理处主任刘治中、主任孙百万记过处分;
给予时任肇源 县湿地管理局局长韩青春、局长李乾警告处分.
四、哈尔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冬 季大气污染严重.哈尔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贯彻落实 大气 十条 、《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方面存在不 严不实、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2013 年以来,哈尔滨市 秋末冬初重污染天气多发频发,导致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课, 高速公路封闭,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按照干部 管理权限,对31 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给予时任哈尔滨市 政府副市长贾剑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哈尔滨市环保局局 长张欲非、呼兰区政府区长于传勇、时任双城区政府区长毛臣 行政警告处分;
给予时任哈尔滨市工信委主任刘兴阁责令公开 道歉处理;
给予哈尔滨市公安局时任副局长、交通警察支队长 崔劲松诫勉谈话处理;
给予哈尔滨市工信委总工程师兼煤炭节 能处处长石振兴,市环保局监察支队副调研员王嘉志,哈尔滨 市环保局有关县(市)区局长、副局长,有关县(市)区主管 副县(市)区长等
22 人行政警告处分;
给予时任依兰县政府县 长何宪光诫勉谈话处理.
五、鹤岗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缓慢,百万吨垃圾不能安
5 全妥善处置.鹤岗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垃圾填埋场建设重视不 够,部署落实不力,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导致建设进度 缓慢,截至督察时仍然无法投运.目前,鹤岗市垃圾无害化处 理率为零,已累计产生
100 多万吨生活垃圾,严重威胁城市生 态环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8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拟给予时任鹤岗市政府市长梁成军行政记大过处分(2017 年5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省纪委立案审查) ;
给予时任鹤岗市政府 副市长马冲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时任鹤岗市城管局局长史洪生、 陈金玖行政记过处分,局长李诗伦行政警告处分,调研员付国 增、副调研员陈五一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鹤岗市热力公司经 理姜大力记过处分.
六、牡丹江市亿丰城市煤气有限公司
2 座落后焦炉,一期 工程
1996 年建成投运,至今未通过环境保护验收,二期工程
2005 年投运,至今未取得环境保护审批手续.牡丹江市政府及 有关部门未严格落实 大气十条 相关要求,未依据《环境保 护法》等法律法规对该项目及时进行淘汰或关闭,企业长期超 标排放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8名责 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给予时任牡丹江市政府副市长周景隆、 牡丹江市政协副主席兼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赵中三党内 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