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7-03-13 |
一、关于
2018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在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和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进行融资 租赁业务,并由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 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时授权 公司董事长在此次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我们认为: 本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主要是为了满足上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和项目建设流动资金的需要.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独立意见 为促进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公司拟为
48 家 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所签订的原料购销合同提供不超 108,280 万元的采购 货款担保,担保期限
1 年内有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 为了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子公司担保,该担保事 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原料
2 采购货款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1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讨 论,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为了补充公司经营所需 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需求.同时,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定价 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 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董事林印孙、 程凡贵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所涉及关联交易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向正邦集团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 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与山东和康源生物育种有限公司、江西省奶牛原种场有限公司、江 西正邦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正瓴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江西增鑫牧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维雀乳业有限公司、江西江南香米业有限公司、江西物产供 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 执行市场价,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 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林印孙先生、程凡贵先生回 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该关联交易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