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7-04-10

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4.1.8条 监事会、 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 或者自收到 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 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4.1.9条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 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第4.1.10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 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4.1.11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 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 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 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4.1.12条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 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4.1.13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 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4.1.14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 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 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 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4.1.15条 对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发生资金、商品、服务 或者其他资产的交易,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 序,防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形发生.

第二节

第二节

第二节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4.2.1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