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7-04-23 |
4 ― 人口等条件,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总量、空间布局和开发进度, 引导土地、资金等资源合理配置,有序开展租赁住房建设.
2、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库存量大、交 通便利、公共和生活配套设施完善的已建成未销售、未经营的商 业用房,在满足消防、安全、卫生、采光、通风等居住条件的前 提下,由产权单位提出改建方案,报市规划局审核并征求市国土 局意见后,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准,可以栋为基本单位,按 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改建的租赁住房不得销售.改建方案需先 征求辖区政府(管委会)意见. 房屋改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和主体结构,单套套内 建筑面积不得少于
22 平方米;
改建后,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土地 使用年限和容积率,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标准执行.
(四)鼓励住房租赁消费
1、提供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承租人及配偶或单身职工在我 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3 个月,且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 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2、提供金融支持.加强银企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住房 租赁企业的信贷投入,支持国家政策性银行和部分商业银行提供 长期低息贷款,推出符合住房租赁企业经营特点的金融产品,如―5― 住房租赁企业支持贷款、安居贷、按居贷款 等金融产品,支 持企业发展,满足市场需求.
3、保障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凡是具有池州城区户籍的适龄儿 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以单独租赁的 成套房屋作为唯一住房并登记备案,由租住房屋所在地教育主管 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非池州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 人在本市无住房,取得我市居住证满
1 年,凭劳动合同或营业执 照,由居住证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父母或其他法 定监护人连续租住同一成套房屋并登记备案满
3 年的,且连续缴 纳池州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法定税费满
3 年的,在区域教育资 源许可的条件下,由租住房屋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相对就近 入学.
(五)加强租赁市场监管
1、保障承租人安全居住.督促房屋出租人、承租人严格执行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出租人、承租人应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 职责,发现安全隐患的,房屋产权人要及时消除隐患,严禁将出 租房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 严禁使用木板、泡沫彩钢板等易燃材料进行出租房建造或分间隔 ―
6 ― 离,严禁擅自改装电气线路、燃气管道,严禁在出租房单间内使 用明火、电瓶车充电,疏散通道内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存放电瓶 车及充电.
2、落实主体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住房租赁市场管理 和房屋中介服务的行业管理,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并会同有关部 门规范中介机构房源信息发布,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和合 同网上签约,落实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建立相关市场主 体信用记录,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并予以公示. 公安部门负责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租赁当事人的 户籍管理,同时要落实租赁房屋实名登记制度,督促指导街道办 事处、社居委、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管理单位排查各种安全隐 患. 工商质监部门要为设立住房租赁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提供便利 服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反工商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利用出 租房屋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按照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 法》规定,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发改、财政、国土资源、卫计、 教育、税务、金融管理和城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管 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