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7-08-27 |
1 ― 佛府〔2018〕23 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现将《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 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 规划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18 年3月31 日 主动公开 FSFG2018006 号佛山市人民政府文件―2―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 及租金计收标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管理, 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 约利用水平,加大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保障民生改善、 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全市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GB/T 18508-2014)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文 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适用情形
(一)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自行补办出让,或因转让、 改制、改变用途、增加建筑面积、出租而补办出让,补交地价款 (租金) ;
(二)已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增加建筑面积、改变用 途、调整使用年限而补交地价款(租金) ;
(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征收为国有土地后,需补办出让 而补交地价款;
(四)国有建设用地出租和临时租赁租金计收.
第二章 土地市场价格的确定 第三条 土地市场价格的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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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市场价格是某用途土地在市场上一般、平均水平 价格,是土地受让方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 土地出让金、其他形式的现金和实物补偿折价、其它补偿等.
(二)计收地价款的地块属于公开交易的,以涉及土地的公 开交易成交价、 经容积率修正后的基准地价和土地中介机构评估 价格比对,从中选取最高价作为土地市场价格;
不涉及公开交易 的, 以经容积率修正后的基准地价和土地中介机构评估价格中的 最高价作为土地市场价格.
(三)划拨土地转让时,如果公开交易成交价不含应补交的 土地出让金, 该公开交易成交价必须进行换算后才能作为土地市 场价格的参考. 公式: 土地市场价格=不含应补交地价款的公开交易成交价+ 应补交的地价款
(四) 本标准中涉及的基准地价及相关参数均按最新通过验 收并经有批准权限政府批准实施的基准地价方案确定.
(五)土地市场价格的价值时点为相关业务受理之日.
第三章 计价面积和土地用途的确定 第四条 计价面积和土地用途的确定
(一) 出让土地的用途类别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规划 设计条件的用地性质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筑功能, 对照土地 二级分类用途确定.
(二)多种土地用途或建筑功能的,按不同用途或功能建筑 ―
4 ― 面积或用地分摊面积分别计算求和.
(三)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按照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建 筑面积计收地价(如已发不动产权证书与最新实测面积不一致 的,按照最新实测面积计收) ;
未办理竣工验收的,按申请合同 履约复核时点的建筑面积计收地价, 申请合同履约复核时点的建 筑面积参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 (GB/T 17986.1-2000)规定,具体面积认定(包括地下建筑面 积)参照竣工验收的房产测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