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7-10-13
立法会秘书处IN11/11-12 资料研究部第1页资料摘要 选定地方的选举广播1.

背景1.1 在香港,根2004年立法会选举活动指引 》 ,竞 选立 法会议席的个别候选人和地方选区名 单上的候选人,在选举期 间以电视和电台进行竞选活动时,必须遵守 平等时间 原则, 即每一名候选人和每一张地方选区候 选人名单,应获分配平等 的选举广播时间.这项原则适用於所有候选人,不论他们有没 有政治联系. 1.2 在2011年 5月 16日举行的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上,事务 委员会要求资料研究部对海外司法管区规管选举广播的做法进行研究,特别是关乎在电视 和电台的选举相关节目中应用 平等时间 原则的情况.本资料摘要研究加拿大、英国和澳洲 在选举期间实施的相关规管制度,特别是有关选举广播的法律 条文、平等时间原则的实施, 以及广播时间的分配. 立法会秘书处IN11/11-12 资料研究部第2页2. 加拿大引言2.1 在加拿大的整个广播事业历史中,电台和电视台的持牌人1 一直以来均须报道选举事宜,作为他们对公众提供服务 的一部份.《1986年无线电规例》(Radio Regulations, 1986)及《1987 年电视广播规例 》(Television Broadcasting Regulations, 1987) 规定,在选 举期间2 ,持牌人须在公平的基础上,向 在选举中参 选的所有获认可政党和候选人分配时 间,广播具派别倾向的政 治节目、广告或公告.这些规定的目的,是 要确保公众对涉及 的议题有知情的权利,从 而有足 够的知识在各党派和候选人当 中,作出知情的选择. 监管机构 2.2 加拿大电台电视电讯管理局 (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下称 视 讯管理局 )是一所独立的公共机构,负责规和监管加 拿大的广播和电讯系统,其受 命进行的工作,是 要确保广播和 电讯两系统为加拿大的公众服 务,以及按《广播法令》(Broadcasting Act) 和《电讯法令》(Telecommunications Act)所述的目的来指导其政策决定.视讯管理 局透过加拿大文物部部长 (Minister of Canadian Heritage)向国会汇 报其工作.

1 在《1986年无线电规例》下, 持 牌人 是 指获发牌经营AM电台、FM电台、数码广播电台或无线电网络的人,而在《1987年电视广播规例》下, 持牌人 是 指电台或网络的经营者.2选举期间是始於宣布选举当天并结束於进行选举当天的一个时期.立法会秘书处IN11/11-12 资料研究部第3页有关选举广播的法律条文 2.3 在规管选举活动方面,根都幽么笱【俜 》(Canada Elections Act)第347条,视讯管理局为广播业者3 发出指引,说明 《 广播法令》中具体条文的适用性、按该等条文而订立的规例,以及广播业者在联邦大选中应有的行为.此外,选举广播 同时亦受广播事务管理局(Broadcasting Authority)发出的 广 播业者指引 (Broadcasters Guidelines)所规管.广播事务管理局的职责 包括为各政党分配广播时间、就 广播业者在大选期间须履行的 责任发出指引,以 及对政党和广 播业者之间就上述法令的实施 而起的争端进行仲裁. 公平原则 2.4 加拿大的广播业者须公平对待所有候选人和政党.公平的意思是指公正持平,而不一 定指相等,这意味着在公平对 待的原则下,所有候选人和政党 都有资格取得一些报道,向公 众介绍他们对各项议题的见解.公平对待的原则不单适用於政 党和候选人,同时亦适用不同 事项,包括节目、广告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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