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7-11-04 |
1 -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8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3月1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八届十六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
9 名,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国华能源" ) 分别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 (简称 "津联热电" ) 签订《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鉴于
2015 年以来公司原材料燃煤等价格大幅下降, 根据政府部门
2015 年度给予津联热电的财政补贴核定情况,经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华 能源分别与津联热电签署 《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 , 公司、 国华能源的
2015 年度蒸汽销售价格由 160.50 元/吨(不含税)调整为 148.10 元/吨(不含 税) ,其他蒸汽购销合同内容与公司、国华能源与津联热电于
2015 年3月11 日签定《蒸气购销合同》的其他内容完全一致.本次蒸汽价格调整后, 公司预计
201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4 年度基本持平并略 -
2 - 增,同时与年初净利润预计情况基本一致. 董事会于
2016 年1月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八届十四次会议,以 日常经营合同方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由于公司原董事长陈德强先生在
2015 年10 月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生效前,同时担任津联热 电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本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国华能源与津联热电的蒸汽购销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15 年10 月, 陈德强先生辞去滨海能源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至此构成关联关系 的关联情形已不存在.由于本次交易属于在过去
12 个月内具有关联关系的 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仍需按照关联交易 程序进行审议和对外披露.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会中无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九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公司供应商天津泰达新水源科技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水源")进行采购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表决
1 票,审议通过. 新水源为公司所在区域再生水提供商,公司向新水源进行采购商品为 蒸汽生产所用再生水,其采购价格由双方协商且经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 用事业局确认,按月结算.预计
2015 年度向新水源采购金额为 1,800 万元 左右,最终采购金额将在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由于公司原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时为新水源的控 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本公司与新水源 -
3 - 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会中关联董事崔 雪松因在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职而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 致同意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对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