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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2 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七年年报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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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年报
1 目录财务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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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公司简介 控股结构 财务撮要 2007年大事回顾 董事长报告书 董事简介 公司资料 企业管治报告 业务回顾 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分析 员工发展 董事会报告书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独立核数师报告 综合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综合损益表 综合权益变动表 权益变动表 综合现金流量表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概要 辞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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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163 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年报
1 31省 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年报
2 公司简介 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於二零零零年二月在香 港注册成立. 本公司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和二十二日分别在纽约 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二零零一年六月 一日,本公司股份被纳入恒生指数成份股. 本公司的主要股东是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 「联通集 团」 ) .截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联通集团通过 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和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共间 接持有本公司48.34%的股份;
上海A股市场公众人士间 接持有本公司22.99%的股份;
SK电讯持有本公司6.60% 的股份;
本公司余下的22.07%股份则由香港及纽约股票 市场公众人士持有. 本公司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完成收购贵州省移动 通信业务及GSM网络资产.目前,本公司通过中国联通有 限公司经营中国三十一省、市、自治区的移动通信(GSM 及CDMA)业务、全国围的国际国内长途通信、数ㄐ 和互联网业务,以及其他相关电信增值业务. 在移动通信方面,本公司是中国内地两家移动通信运营商 之一.截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的GSM 和CDMA移动电话用户已达到16,249.1万户;
其中,GSM 移动电话用户已达到12,056.4万户,CDMA移动电话用户 已达到4,192.7万户. 本公司已建成中国第二大覆盖全国的宽频光纤传输网络, 作为支援移动通信、国际国内长途数⒒チ炔煌 营网络的共同平台,为本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 网络资源保障. 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联通国际通信有限公司在香港和美 国经营电信业务.本公司在澳门投资注册的中国联通 (澳门) 有限公司继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在澳门正式开通本 地移动通信业务后,於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八日在澳门正式 开通3G服务. 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年报
3 控股结构 其他4家发起人 公众股东 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 SK电讯株式会社 联通国际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联通 (澳门) 有限公司 中国联通美国公司 联通华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 17.90% 82.10% 71.33% 100% 99% 99.5% 1% 100% 100% 22.07% 6.60% 0.01% 60.74% 39.25%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众股东 (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年报
4 财务撮要 * 为使投资者加深了解本集团的业绩,剔除不被视为本集团营运表现的指标的可换股债券衍生工具部份公允值变动之已实现损失人民币5.7亿元 (二零零六年:未实现损失人民币24.0亿元) 和再投资子公司退税收益人民币27.8亿元 (二零零六年:无) .对於调整后年度盈利和调整后EBITDA, 详情请分别参阅以下附注2及附注3. 附注1: 於二零零五年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后,本集团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条- 「业务合并」 及会计指引第5号以权益合并法 核算共同控制下的企业业务合并.被合并业务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被视为自最早呈报期间已一直包含在本集团之合并财务报表中,故此,比较数 字已重列.详情请参见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1. 附注2: 调整后年度盈利乃指剔除了可换股债券衍生工具部份公允值变动之已实现未实现损失和再投资子公司退税收益的年度盈利.请参阅本集团综合财 务报表附注30有关由於可换股债券衍生工具部份公允值变动之已实现未实现损失和再投资子公司退税收益的量化调节表. 附注3: EBITDA反映了在计算利息收入、财务收益费用、净其他收入 (包括再投资子公司退税) 、所得税、折旧及摊销前的年度盈利.由於电信业是资本 密集型产业,资本开支和财务收益费用可能对具有类似经营成果的公司年度盈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认为,对於像我们这样的电信公司而 言,EBITDA有助於对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调整后EBITDA反映了计算可换股债券衍生工具部份公允值变动之已实现未实现损失、利息收入、财务收益费用、净其他收入 (包括再投资子公 司退税) 、所得税、折旧及摊销前的年度盈利.由於从现金流量角度而言,可换股债券衍生工具部份公允值变动之已实现未实现损失并不被视为本 公司的营运表现指标,因此,本公司相信剔除可换股债券衍生工具部份公允值变动之已实现未实现损失后的调整后EBITDA不仅可向管理层及投资 者提供更有意义的补充信息,也便於他们评价公司的营运表现及流动性. 虽然EBITDA在世界各地的电信业被广泛地用作为反映经营业绩、财务能力和流动性的指标,但是由於在公认会计准则下并不存在EBITDA的标准定 义,因此在考核公司的财务表现和流动性时,应与在公认会计准则下的类似指标一并考虑,且不应被视为可替代或优於在公认会计准则下的财务表 现指标.此外,我们的EBITDA也不一定与其他公司的类似指标具有可比性. 二零零六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1) 收入 99,539 95,347 年度盈利 9,301 3,801 每股基本盈利 人民币71.3分 人民币30.2分 每股摊薄盈利 人民币70.7分 人民币30.0分EBITDA (附注3) 32,436 29,626 剔除可换股债券衍生工具部份公允值变动之 已实现未实现损失及再投资子公司 退税收益二项损益后: 调整后年度盈利* (附注2) 7,088* 6,198* 调整后每股基本盈利* 人民币54.4分* 人民币49.2分* 调整后每股摊薄盈利* 人民币53.9分* 人民币49.0分* 调整后EBITDA* (附注3) 33,005* 32,023* 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