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7-11-26 |
2018 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二月 兖州煤业
2018 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兖州煤业 、 本公司 或 公司 )2018 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 或 本计划 )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 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 激励的情形.
3、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激励计划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 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股 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668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公司总股本 491,201.60 万股的 0.95%.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 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5、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9.64 元/份,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 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 调整.
6、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 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7、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502 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等 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等.
8、本激励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根据本激励计划所授出的股票 期权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兖州煤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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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计划授予 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等待期满后为行 权期,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