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7-11-26 |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地矿,证券代码:000409) 于2019年5月10日、5月13日、5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 2.公司于2019年3月8日收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收益字 [2019]16号),同意将山东地矿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85,356,551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16.71%)无偿划转给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 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山东地矿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3.上述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尚未完成, 股权过户尚需取得有关部门同 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对公司经营独立性和本期财务状况无 实质性影响,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影响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4.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该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同意,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存在不确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地矿,证 券代码:000409)于2019年5月10日、5月13日、5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相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影响公司股票价格 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地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矿集团")及其上级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正筹划涉及公司股权重大事项,构成公司控股权变更.本 次控股权变更事项系山东省属国有企业之间的国有股份无偿划转, 涉及地矿集团 持有公司股份85,356,551股,占公司总股本16.71%("本次划转").该事项相 关交易对手方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兖矿集团"),本次划转完成后,公司控 股股东将由地矿集团变更为兖矿集团. 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披露了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2019-009) , 公司控股股东地矿集团与兖矿集团签署了 《山东地矿集团有限公司与兖矿集团有 限公司关于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之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地矿集团拟将持 有公司全部股份无偿划转给兖矿集团. 公司于2019年3月8日收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山 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 (鲁国资收益字 [2019] 16号),同意将地矿集团所持有的公司85,356,551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兖矿集团. 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获得山东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公司于2019年4月8日收到兖矿集团发来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 《经 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z2019{131 号),本次划转完成反垄断调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 无偿划转收到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19-018). 2.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豁免履行相关承诺的议案》,本次划转完成后,地矿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豁免履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减少关联交 易以及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等相关承诺.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豁免履行相关承诺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9-034) 及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3.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065,394,827.1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981,337.92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85,607,467.74元, 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 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正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1条 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 司于2019年4月22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如获同意, 公司证券简称将由"*ST地矿"变更为"山东地矿",证券代码仍为000409,日 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4.公司因未按期披露2017年度报告和2018年一季报,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出具的 《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19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9-006)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正式处罚决定. 5.经查询,除以上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 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7.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8.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