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7-11-26 |
2017 年12 月12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及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 (以 下简称《特别规定》 ) 、 《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 (以下简称《必 备条款》 ) 、 《关于到香港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作补充修改的意见的函》 (以 下简称《修改意见函》 )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和其他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以下简称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特别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成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 字[1999]33 号文 《关于同意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和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 并及筹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和证监机构字[1999]69 号文 《关于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方案的批复》批准,在国泰 证券有限公司和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并的基础上,以发起设立的方 式于
1999 年8月18 日在上海市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上海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设立时取得号码为
310000000071276 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6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1,525,000,000 股,于2015 年6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
2017 年3月13 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 1,040,000,000 股境外 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 H 股) ,H 股于
2017 年4月11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核准,2017 年4月28 日,联席代表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公司额外发行 48,933,800 股H股,于2017 年5月9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2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GUOTAI JUNAN SECURITIE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邮政编码: 200120.
电话:86-21-38676666;
传真:86-21-3867066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713,933,8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 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 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在公司内发 挥政治核心作用,董事会决策公司重大问题,尤其涉及国家宏观调控、 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先听取公司党组织的 意见.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对公司、 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本章 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