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7-12-01 |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18年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致同所 )为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开始之前,我们协调管理层、内审部与致同所 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服务过程中, 致同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操守良好,出具的审计报告如 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我们审核了审计 费用和聘用条款,发现公司实际支付的审计费用与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相符,聘用条款符 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我们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计划的可行性,并督促内审部严格按照审 计计划实施. 我们审阅内审部提交的每季度及年度的内审工作报告, 评估内审工作的结果,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议案十八
18 指导内审部门的有效运作.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或重要问题的情 况,内审工作切实有效.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 确的.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 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因此我们认 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 控制.
5、协调外部审计机构与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的沟通 为了更好地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争有效的沟 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诉求和意见,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议或其他沟通方式积 极进行协调,力求达到高效准确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共同发挥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认真履行了董事会 赋予的各项职责. 2019年, 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 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公司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议案十八
18 以上是本届审计委员会在2018年度履职工作报告,请各位董事审议.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