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7-12-15 |
1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董 事会授权范围内与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联投集团" )签署了《借款协议》 ,联投集团为公司提供人民币
1 亿元的财务资助,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公司无需向联 投集团提供任何资产抵押或财产担保,期限不超过
1 个月.目前,该笔 财务资助款已划入公司账户.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信 息详见
2015 年4月18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关于控股股东拟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15-027) .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