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8-01-07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

3 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 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 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偿债担保.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7 第4.03 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经《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报 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购回其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

(一)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而注销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亏损公司除外) ;

(六)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情况. 公司购回其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时应当按本章程第 4.04 条 至第 4.07 条的规定办........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