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8-03-07 |
2015 年8月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鹿成滨先 生主持,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董事七人,董事王宇斌先生因公 未能现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 John Charles Dandolph Iv 代为投票表决, 独立董事王铁先生因公未能现场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姜丽勇先生代为投 票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 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告编号:2015-051) 、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5-052)于2015 年8月13 日刊登于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更名为"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变更为"LUYANG ENERGY-SAVING MATERIALS CO.,LTD" .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修订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章程》修正案于
2015 年8月13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为股 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 3/4 以上通过.
四、审议《关于签署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每年需向控股股东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奇耐亚太" )出具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并且以英文方式向 奇耐亚太提供所有信息、报告、文件和往来函件,从而导致公司成本相应增 加,奇耐亚太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280 万元补偿款.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王宇斌、John Charles Dandolph Iv、Matt Wayne Colbert 在公司控股股东奇耐亚太及其关联方任职,三位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该次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系奇耐亚太因其业务需要造成公司成本增 加而进行的费用补偿,有利于减少公司因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以 及资料翻译等造成的成本增加,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平、 公开、 公正的原则,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发现侵害 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议案提请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