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8-03-11

2、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进展情况说明 2017年10月19日,因控股子公司人民同泰正在筹划资产购买的重大事项,该事项对人民同泰构成了重大 资产重组,对本公司也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8年2月12日,哈药集团决定将本次交易的实施主体由人民同泰 变更为哈药股份. 根据交易方案,并对照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本次交易方案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对外 投资行为,董事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转为对外投资事项. 公司已完成认购GNC可转换优先股事宜的全部内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并于2019年2月13日前分三次支 付了全部投资款项. 现阶段,公司已取得299,950股GNC可转换优先股.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公司于2008年9月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公司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哈药集团 )做出的股 份限售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方:哈药集团. 承诺内容: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资产注入承诺事项已经履行完毕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 易,前述期满后,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 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限售期满后,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价格将不低于每股14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 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哈药集团无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2、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公司于2012年1月9日实施完成了向哈药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哈药集团在重大 资产重组期间作出的关于与哈药股份同业竞争事项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方:哈药集团. 承诺内容:为避免哈药集团及现在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附属公司和其他受哈药集团控制的公司与 哈药股份的潜在同业竞争, 哈药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在现有业务以外新增与 哈药股份及/或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 方式从事与哈药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如哈药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 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哈药股份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 则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将立即通知哈药股 份,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哈药股份. 哈药集团还保证不利用哈药股份控股股东的身 份进行任何损害哈药股份的活动. 如果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因违反本承诺而致使哈药股份及/或其下属公 司遭受损失,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哈药集团无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 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净利润为-145,155,449.90元. 面对公司高毛利品种销售下滑的市场形势,公司管 理层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努力扭转亏损局面. 公司预测第二季度当季的业绩不会明显好转,公司年初至下 一报告期末累计净利润仍然为负. 公司名称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镇平 日期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19-017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 知,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召开 符合 《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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