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8-04-07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桂政发〔2010〕72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各直属机构: 为增强县级政府对所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自主 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城镇化跨越 发展,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 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 若干意见》(中发〔2010〕1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 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 号)等文件以及自 ―
2 ― 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会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城镇化跨越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3 号)关于扩权强县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 人民政府决定全面开展扩权强县工作,扩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 作部门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现就开展该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必要性及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 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和实力.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 县(市)的体制.因此,实施扩权强县改革,是我区全面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促进我区城镇 化跨越发展的需要.实施扩权强县改革,有利于进一步理顺自治 区、市、县三级政府的权责关系,理顺县级政府事权与财权关系, 提高县级政府应对发展困难和问题的能力,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 和公共服务职责;
有利于提高县级政府自主决策和统筹协调能力, 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驾驭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有 利于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减轻企 业和群众负担,加快项目审批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
有利于自治 区和设区市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谋划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减 少同构化,提升发展层次和发展质量.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经济发 展面临更加复杂形势,我区发展面临极大压力的情况下,全面实 施扩权强县改革,减少审批环节,对于我区贯彻落实中央的各项 ―
3 ― 决策部署,加快项目建设进展,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城镇化 跨越发展,都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县级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 和公共服务职能,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城镇化跨越发展 为目标,依法有序推进扩权强县工作,切实扩大县级政府的经济 社会管理权限,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全区经济社 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基本原则 扩权强县工作总的原则是: 依法合规、能放就放、 责权统
一、 规范管理 .具体来说,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减放并举原则.凡 是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地方性法规作为设定依据 的行政许可项目,一律取消;
凡是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 法规、国务院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及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规 章及文件作为设定依据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原则上予以取消. 二是能放都放原则.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自治区、设区市、县 都有管理权但对管理权未作明确划分的,应当直接扩大县级的管 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