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8-04-07

八、加强监督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意见实施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确 保扩权事项落实到位,有序交接.自治区、设区市各部门要积极 配合做好管理权限的下放、委托下放及其移交工作,确保在

2011 年1月10 日前完成扩权事项交接.各设区市、县人民政府要把扩 权强县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对本意见实施工 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对政府管理事项特别是扩权事项的规范管 理,加强对干部正确用权和依法行政的教育,协调处理重大问题, 依法查处各种违规行为,主动接受上级和各方面的监督. 附件:1. 下放县级管理事项目录 2. 委托下放县级管理事项目录 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

7 ― 附件

1 下放县级管理事项目录 序号事项名称 事项性质 实施主体 (放权部门) 设定依据 管理方式 备注

1 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使用乡(镇)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 确定的建设用地 兴办企业或者与 其他单位、个人以 土地使用权入股、 联营等形式共同 举办企业以及乡 (镇)村公共设 施、公益事业建设 需要使用土地的 审批 行政许可 自治区、地级 市、县(县级 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管理法》、《广西 壮族自治区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办法》 自治区、........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