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8-04-07 |
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管理权属自治区、设区市的, 可以通过委托下放的方式下放给县级行使.三是权责一致原则. 对下放到县级管理的事项,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坚―4―持放管结合、权责一致,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责可查. 四是提高效能原则.坚持将扩大县级管理权限与创新服务方式、 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行政效能有机结合,加快建立规范有序、公 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运作制度.把该放的放好,把该管的管好. 五是重心下移原则.通过实施扩权强县改革,逐步推进我区的经 济建设重心由设区市向县和县级市转移.
四、管理体制 这次扩权强县工作主要目的是扩大县级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 限,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城镇化跨越发展,同时为自治 区加强县(市)管理探索和积累经验,暂时不会打破现有管理体 制.除自治区对县(市)财政实行直接管理外,县(市)仍接受 所在设区市的行政管理,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现有行政区划也不 变.本意见颁布实施后,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即享有 本意见赋予的相关管理权限.城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参照本 意见执行,因特殊情况不宜由城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管理的 事项,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五、扩权形式 自治区和设区市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向县(市)人民政府及其 工作部门扩权:一是直接下放.自治区和设区市的管理权限,除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允许下放到县级管理的以外,原则上都 要直接下放到县级.二是委托下放.属于县域经济发展迫切需要、 改善民生迫切需要、方便基层群众办事迫切需要,而依照国家法 ―
5 ― 律、法规、规章又不允许直接下放给县级管理的权限,则通过委 托的方式下放到县级.
六、扩权内容 自治区、设区市下放和委托下放县级的管理权限,原则上以 本意见附件《下放县级管理事项目录》和《委托下放县级管理事 项目录》明确的具体事项为准.附件中明确 下放部分审批权限, 下放范围另文规定 的,按照 谁下放、谁规定 的原则,由自治区 有关部门或设区市人民政府、设区市有关部门尽快发文明确规定, 有关部门不准以各种理由阻碍下放或拖延下放.
七、组织实施 开展扩权强县工作,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 发展观,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加快城镇化跨越发展而采取的 一项重大举措.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解放思想,提高认识,顾全 大局,密切配合,加强衔接,切实做好相关工作.自治区有关部 门要根据本意见附件《下放县级管理事项目录》和《委托下放县 级管理事项目录》,在2010 年12 月31 日前制定实施意见,明确 本系统各级部门的工作内容、要求、权限、依据和程序.各设区 市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附件《下放县级管理事 项目录》和《委托下放县级管理事项目录》,在2010 年12 月31 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依法承担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赋予管理权限的事项,办理相关手续 并向社会公告,做好衔接工作,避免重复管理.要建立健全公开 透明、运作规范、便民高效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管理不出现脱 ―
6 ― 节和漏洞.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机制,做到权责一致、有责可查. 自治区、设区市有关部门要协调好与县级部门关系,加强业务培 训、指导和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帮助县级部门提高业务水平, 确保全部扩权事项依法、有序、平稳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