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8-04-19 |
信用评级机构 不得将申报企业信用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
2018 年3月总理政府工作报告 省级政府对本辖区债务负总责,省级以下地方政府各负其责, 积极稳妥处置存量债务.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2018 年安排地方专项债券 1.35 万亿元,比去年增加 5,500 亿元,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平稳建设
2018 年3月《关于印发的通知》 (财预 〔2018〕28 号) 遵循自愿原则推进棚改债发行,实现项目预期土地出让收入、 专项收入与融资自求平衡;
债券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5 年,可 适当延长;
在专项债务限额内可发行棚改债偿还到期债券
3 2019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一期)信用评级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信用评级 发布时间 政策名称 政策主要内容
2018 年3月《关于做好
2018 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 作的通知》 (财预〔2018〕34 号) 合理确定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 衡债券可积极可用上年末专项债务未用限额;
及时完成存量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工作;
加快实现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与项目 严格对应,稳步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
健全地方政府性债 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2018 年3月《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 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金 〔2018〕23 号) 从严格资本金审查、还款能力评估,规范投资基金及资产管 理业务、授信审批、中介服务等方面,规范金融企业与地方 政府、地方国企的投融资行为,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2018 年5月《关于做好
2018 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 作的意见》 (财库〔2018〕61 号) 加强地方债发行计划管理,其中按照申请发债数与到期还本 孰低原则 借新还旧 债券;
合理设置地方债期限结构,增 加了公开发行债券的期限品种;
同时提出进一步完善信息披 露、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债券资金管理等要求
2018 年8月《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 的意见》 (财库〔2018〕72 号) 各地至
9 月底累计完成新增专项债发行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 80%;
取消专项债券期限比例结构限制;
简化发行程序
2018 年10 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 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8〕
101 号) 在 地方财政承受能力评价 和 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前提下,补齐基建短板,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合理融 资需求;
精简审批流程;
点名相关部委分工落实.在与金融 机构协商基础上,允许城投平台通过适当债务展期、债务重 组实现其债务平稳接续
2018 年12 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较 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
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 风险,做到坚定、可控、有序、适度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中债资信整理 政府债务管理改革持续深化,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改革持续深化,坚决遏制地 方政府违规举债融资、丰富专项债券种类和加强信息公开、完善地方债发行机制有序并进. (1)遏制地 方政府违规举债融资,严控债务风险.财预〔2018〕34 号文再次强调要依法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 理和预算管理,合理确定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财预〔2017〕50 号文、财预〔2017〕87 号文全面 清理 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等政府违规违法举债新型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