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8-06-09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青政办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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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 〕4 3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青岛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 青岛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 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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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年4月1 1日―1―青岛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 总则

1 .

1 编制目的 为预防和及时消除因各类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 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 预案.

1 .

2 编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 急管理办法》 ( 商务部令2

0 1 1年第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 山东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青岛市突发事 件总体应急预案》 .

1 .

3 适用范围

1 .

3 .

1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因各类突发事件引发或可 能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 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 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 .

3 .

2 粮油或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的处置工作,分别按照 《 青 岛市粮食应急预案》《 青岛市食盐供应应急预案》执行.

1 .

4 工作原则 ―

2 ― (

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区、市政 府和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全面做好生活必需品应急工作. (

2 )科学监测,预防为主.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的监测和 预报,提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

3 )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生活必需品应急状态要立即 作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迅速采取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 速果断、取得实效.

1 .

5 分类分级

1 .

5 .

1 生活必需品分类 A 类生活必需品:面粉、大米、食用植物油、猪肉、蔬菜 ( 大白菜、圆葱、土豆) 、豆制品、鸡蛋、食盐、食糖. B类生活必需品:方便面、饼干、牛奶 ( 液态奶、奶粉) 、 瓶装饮用水.

1 .

5 .

2 突发事件分级 按照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持续时间的不同,生活必需品市 场供应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 ( Ⅰ级) 、重大 ( Ⅱ级) 、较大 ( Ⅲ 级) 、一般 ( Ⅳ级)4个等级. 具有下列情况两项及两项以上的,为特别重大 ( Ⅰ级)生活 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 (

1 )发生范围涵盖我市大部分行政区域的;

(

2 )预计持续时间在1 5天以上的;

(

3 )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出现脱销或供给中断,居民抢购 ―

3 ― 现象十分严重的;

(

4 )价格迅猛上涨,多种生活必需品周平均价格环比涨幅在

1 0

0 %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况两项及两项以上的,为重大 ( Ⅱ级)生活必需 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 (

1 )发生范围涵盖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 区、城阳区的;

(

2 )预计持续时间在1 0天以上的;

(

3 )多种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居民出现抢购现象的;

(

4 )价格快速上涨,多种生活必需品周平均价格环比涨幅在

7 0 %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况两项及两项以上的,为较大 ( Ⅲ级)生活必需 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 (

1 )发生范围涵盖2个区 ( 市)以上的;

(

2 )预计持续时间在7天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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