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1-23 |
不依法履行其他法定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2.《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2年5月住房城乡建设部 令第11号)第三十三条: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 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3.《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07年12月建住房〔2007 〕258号)第四十四条: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 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4.依法应追责的其他情形. ⑥负责拟订住房保障 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 ⑦负责拟订廉租住房 规划及政策,会同有 关部门做好中央、省 和市廉租住房资金安 排并监督实施. ⑧编制全市住房保障 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并监督实施. ⑨负责全市城乡安康 居住工程的实施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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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序号主要 职责 具体责任事项 追责依据及追责情形
3 承担推 进住房 制度改 革的责 任 ⑩负责组织实施住房 建设和住房制度改 革,拟订全市住房政 策. 《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追责情形. ?负责编制全市住房 建设规划和年度计 划,并组织实施.
4 负责全 市房地 产的监 督管理 工作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 场秩序、监督管理房 地产市场的责任.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通过,2007年8月修 订))第七十条: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2.《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2009年1月通过)第九十九 条:在进行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和设计审查时,未就住宅小区配套 建筑及设施设备的配置、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建设标准征求房地 产开发、物业管理等部门和专业经营单位意见的;
未按照本条例 规定对住宅小区综合验收、交接进行监管的;
未按照本条例规定 筹备、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
挪用物业质量保修金和专项维 修资金的;
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召集或者参加物业管理联席会议 的;
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违法行为报告、投诉不及时作出处理 的;
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的行为. 3.《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4年11月 通过)第四十六条: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屋征收事项作出房屋 征收决定的;
违反公示、公布、公告、征求意见、听证、评估等 房屋征收法定程序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
违反房屋征收法定补 偿内容、标准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
违反规定办理应当暂停办 理的限制事项手续的;
非法干预评估活动和评估结果的;
违法组 织实施强制搬迁的;
未及时核实、处理投诉、举报的;
其他不履 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4.《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1994年6月通过, 2004年7月修订)第四十八条: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5.依法应追责的其它情形. ?负责会同或配合有 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 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 督执行. ?负责负责全市房地 产业行政复议、行政 应诉等工作.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 房产纠纷、信访案件 的调查处理. 1负责全市房地产市 场信息系统及预警预 报分析系统的建设、 管理. ?负责全市房地产业 的统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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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序号主要 职责 具体责任事项 追责依据及追责情形
5 负责房 产的监 督管理 工作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 房屋确权登记发证、 买卖、租赁、转让、 抵押、交换及二手房 资金的监管等工作.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8年8月通过)第七十一条:房产管理部门 、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 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4年12月公布)第二十九条:不动产登记 机构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或者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 损害的. 第三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虚假登记,损毁、伪造不动产登 记簿,擅自修改登记事项,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