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01 |
七、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平价发行.以1,000 元为 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八、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 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
九、发行对象: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
2017 年第一期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7 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 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十、簿记建档日:2017 年7月7日十
一、发行期限: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
2017 年7月10 日至
2017 年7月11 日的
2 个工作日. 十
二、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
1 日,即2017 年7月10 日. 十
三、起息日:自2017 年7月10 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 每年的
7 月10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