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02 |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上述 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2月14 日、2018 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前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将届满, 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结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公司 于2019 年1月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 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 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自有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 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19 号文核准,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宏达电子 或 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10 万股,发行价 11.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7,516,000.00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人民币 42,847,296.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04,668,704.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11 月16 日全部到账,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11 月16 日出具了《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验资报告》(众会验字(2017) 第9030 号).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三方/四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已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4,037.5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7,590.22 万元,其中累计存款利息收入 1,160.85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 2,300 万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 目前,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 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