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9-07-03

100 分,占总成绩的 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

1 位小数,总成绩保留

2 位 小数. 面试前,我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发现不符 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工作参照市委组织部市 人力社保局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 1:5 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 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 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我单位可根据

7 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应在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 从高到低排序. 面试工作由我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 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外语水平、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 力.面试及格线为

60 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6.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 体检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 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 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如递补,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 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7.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 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 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 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 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 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8.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 定后,再上报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确定 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

8 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

7 个工作 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 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 手续.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 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 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 社部令第

35 号)予以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 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 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3.单位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江都路

220 号. 4.相关咨询

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部门)

电话:022-24583892 联系人: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人事科 刘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30 监督

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22-23337653 考务、网站咨询

电话: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人才服务部 022-58077819

9 附件 1:2019 年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公开招聘计划 表 附件 2: 《儿科医师岗位报名表》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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