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03 |
8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按销售电量向电力用户征收,大工业用电 、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1.9分/千瓦时. 财综〔2011〕115号,财建〔2012〕102号,财综〔2013〕89 号,发改价格〔2013〕1651号,财税〔2016〕4号,苏财综〔 2016〕4号,财综〔2013〕103号,苏财综〔2013〕95号,财税 〔2016〕 4号,苏价工〔2017〕124号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 基金 向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 产品的收货人或代理人征收,洗衣机、空调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电冰箱12 元/台,电视机13元/台. 财综〔2012〕34号,财综〔2012〕48号,财综〔2012〕80号, 财综〔2013〕109号,财综〔2013〕110号,财政部、国税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9号,财政部、国税总局、环保部、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91号进(来)料受托加工复出口免征. 第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