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9-07-03 |
5 个交易日内提 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 ,并 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 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 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计 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开始实施 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用 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控股股东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 红金额的 2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 股东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 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
(二)完成控股股东增 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二)时,公司时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包括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高级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