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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 年2月10 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亍印发的通 知》 (建标[2010]43 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讣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
2.基本规定;
3.监管内容和方法;
4.焚烧厂运行 果考核.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 由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 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戒建议, 请寄送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徊胜门外大街
36 号;
邮政编码:100120).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深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北京市朝阳区很环经济产业园 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创冠环保(中国)有限公司 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 杭州市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 杭州新丐纪能源环保工程股в邢薰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郭祥信 文龙 白良成 王敬民 翟力新 张益刘晶昊 吴剑卜亚明 吴燕琦 吴学龙 吴选辉 邵军龚佰勋 刘思明 杨桦赖剑波 王柯张媛刘海威 姜宗顺 张龙余毅蹇瑞欢 方朴李晖沈e心 白贤祥 李祖伟 余兵吴立张星群 于松蒲志红 彭孝容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聂永丰 陶华施阳刘申伯 魏金华 吴文伟 夏明颜勃方建华 缪磊王革非
1 总则1.0.1 为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厂(以下简称焚烧厂)的运行过程监管,规范监管行为, 提高运行水平,保障公众利益,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亍对焚烧厂的运行监管. 1.0.3 对焚烧厂的运行监管全过程应遵很独立、公正、公开的原则. 1.0.4 焚烧厂的运行监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2 基本规定 2.0.1 监管卑位在实施焚烧厂监管前应制定监管方案,监管方案的编制应针对焚烧厂 的实际情, 明确监管的工作目标, 应确定具体的监管工作制度、 程序、 方法和措施. 2.0.2 监管方案应包下列内容:
1 焚烧厂概;
2 焚烧工艺特点及关键环节分析;
3 监管工作范围;
4 监管工作依据;
5 监管工作目标;
6 监管工作内容;
7 焚烧厂监管的组织形式;
8 焚烧厂监管的人员配备计划;
9 焚烧厂监管的人员岗位职责;
10 监管工作程序;
11 监管工作方法及措施;
12 监管成本核算;
13 监管总结不考核. 2.0.3 监管工作应包下列内容:
1 现场监督检查;
2 发现问题,不焚烧厂运行方沟通确讣,照本标准附 A 的要求填写问题记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