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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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内容及形式 1.
业务工作.主要考核省厅(局)考核任务、市委市政府重点 工作和局重点工作.由局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和局领导意见,会 同各单位提出. 2.共性工作.包括政令畅通、综治信访、安全生产、信息宣 传、文明创建、财经纪律、党建工作、党风廉政、依法行政、工 作创新等十项,根据相关考核要求进行考核评分. 3.民主评议.年终由局各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分别对行 政科室、事业单位进行民主评议,优秀比率控制在 20%以内. 4.领导评价.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局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 位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5.创先争优. 在当年1 月1 日至12 月底内(以发文日期为准), 农业部先进集体,省委、省政府先进集体加
5 分;
省厅(局)、 市委市政府先进集体分别加
3 分,省厅(局)办公室、市委市政 府办公室先进集体加
2 分,省厅(局)级业务部门、市领导小组 办公室先进集体加
1 分,承办省级以上现场会、在省级以上会议 典型发言分别加
2 分. 上述业务工作、共性工作出现以下情形的实行 一票否决 , 取消考核优秀资格: 1.领导班子成员受到法律和党纪政纪处分,或廉政建设、效 能建设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查处的;
2.因监管不力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巨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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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因执行不力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影响市农业局年度工作 考核的.
四、计分原则 业务工作、共性工作、民主评议、领导评价四个部分均按满 分100 分计分,其中业务工作权重为 50%、共性工作权重为 30%, 民主评议权重为 10%, 领导评价权重为 10%, 创优争先在上述四部 分加权后以单项加分形式纳入考核总分.
五、考核程序 1.自评.各单位(处室)对照年度工作目标,逐条自查总结 并予赋分,将书面工作总结于
1 月5日前报局办公室.凡涉及加 分的,需说明理由并附证明材料. 2.考评.在各单位(处室)自查总结基础上,业务工作由局 办公室综合
16 项重点工作督查情况评议;
共性工作由局办公室、 组织人事处、计财处、法规处、局直机关党委、驻局纪检组分别 评议;
民主评议、领导评价由办公室牵头,采取述职报告等形式 落实. 3.审定.根据各单位(处室)得分情况,提交局党委会研究 确定考核结果.鉴于工作性质和内容的差异性,行政处室和事业 单位分开确定考核结果.
六、其他事项
(一)建立组织.成立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单位岗 ―
5 ― 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统一组织实施.
(二)奖惩措施.岗位目标责任制履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 为评定先进集体的主要依据,行政处室考核得分前二名为先进单 位,事业单位考核得分前三名为先进单位,并予以表彰.
(三)考核要求.考核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考核程序和考核 标准,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各单位不得虚报、错报,若发现 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并按分值扣除相应分值. 如发现考核人员有徇私舞弊行为的,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考核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湖州市农业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湖 农办发〔2015〕14 号)同时废止. 附件:1.2016 年度 单位(处室) 岗位目标考核责任书(共 性工作) 2.2016 年度各单位(处室)业务工作岗位目标考核责 任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