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05 |
50 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磋商文件递交时间:2019 年6月4日下午 13:30~14:00(北京时间).
7、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竞争性磋商时间:2019 年6月4日下午 14:00(北 京时间)
8、磋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
9 号国投财富广场
6 号楼
16 层第一会议室.
9、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 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0、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优先采购;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政 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进口产品管理等.
1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北京市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网上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
9 号国投财富广场
6 号楼
1601 室邮编:100055
电话:010-6350979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姚钰春、贾佳、祝兰芳(业务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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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 如有矛 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1.1 采购人:北京市妇女联合会 地址:通州区运河东大街
56 号7号楼
216 室 联系方式:010-55565886 1.2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 联系方式:010-63509799-8022 1.3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如供应商的报价超过财政预算,则采购人无 法支付.本项目预算金额
70 万. 批复文号:PXM2019_001117102_000026-JH001-XM001 2.2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否2.3 供应商所投服务不允许为产自中国境外的服务. 2.4 不得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报价. 3.2 本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文件售出概不退还. 5.1 澄清截止日期: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
3 天7.1 语言:中文 8.1.2 (1) 资格证明文件: A、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 公章);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授权);
C、法定代表人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D、 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7 年度或
2018 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复印
6 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
2017 年度或
2018 年度审计 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说明: 1) 银行资信证明是指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截止日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收 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2)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审委员会保留审 核原件的权利;
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 原件;
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背面有声明的,须提供资信证明背 面复印件;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 良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