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05 |
1028 0000
5300 6877(须注明项目编号后
4 位) 备注 应答文件的装订要求,正文部分一律采用 A4 纸(图纸、彩页等除外),左 侧胶装.胶装应牢固可靠,不易散落,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未按要求装订 的文件均按无效应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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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资金来源 1.1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 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3 本次采购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性资金. 2. 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 系指收到磋商邀请、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向采 购人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1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2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 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磋商将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 2.3 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 但供应商应保证所报产品已在中国关境内并已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若供应 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报价的, 其报价将被拒绝.
10 2.4 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报价,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2.4.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报价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报 价.(如适用) 2.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如适用) 2.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 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其规定.(如适用) 2.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相应的责任, 并将共同报价协议连同磋商文件一并递交采购单位. (如 适用) 2.4.5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 联合体共同参加报价,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 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如适用) 2.4.6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报价协议后,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 中报价,也不得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