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7-05 |
三、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
7 ― 毕业
1 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以毕业证时间起计算,全日制 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办理我市城镇居住证或户口迁移到我市城镇
1 年内的高校 毕业生,灵活就业且办理了就业登记,并按月就业备案,缴纳了 社会保险费.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应在常住地或户籍地社区进行 就业登记,按月在我市范围内灵活就业所在地社区进行就业备 案,由就业所在地社区签注《灵活就业按月备案签到表》,并将 就业信息录入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1.补贴标准.各区按我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实际缴纳的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的 2/3 的补贴. 2.补贴期限. 毕业
1 年内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 过2年.
(四)申报材料 1.泸州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提供身份证、 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查验后返还. 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所在单位(个人)出具的《就业证明 承诺书》.其中属于在单位灵活就业的,应是 非全日制用工 . 须提供《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证明资料:①非全日 制用工协议书, 若是口头协议, 用人单位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协 议书或证明材料应包含:就业起止时间、工种、月工作时间和月 ―
8 ― 收入等必备内容) ;
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财务凭据复印件. 4.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提供的个人银行帐号,必须是本人 社会保障卡上加载的银行帐号. 对申报补贴时尚未激活社会保障 卡金融功能的, 受理申请的经办机构应通知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 和社会保障卡到发卡银行设置银行密码激活金融功能.
(五)办理程序 1.申请者向其灵活就业登记地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 平台提交申请材料. 2.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对其灵活就业、申请材 料进行核实,并按规定进行
5 个工作日公示,对符合条件的,提 出核实意见报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核查,同时进行系 统录入. 3.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核 查,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核查意见送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核, 同时在系统中初审. 4.受理申报的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社 会保险缴费情况应按规定进行 社保比对 (其中:城乡居民保险 缴费情况原则上
1 年比对一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与同级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比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情 况与同级医疗保险管理局比对).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审核意见 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批. 5.人社部门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批意见送同级 财政局部门按规定划拨资金. ―
9 ― 6.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将补贴资金转付后,把享受政策补贴信 息录入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并在享受人员的《登记证》中记 录本次享受情况.
四、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毕业
5 年内、 创业前处于失业状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 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以下简称高校毕业 生).
(二)申报条件 在校内创业园、孵化园、科技园、创新创业俱乐部等创新创 业平台内或校外创业园区 (孵化基地) (以下简称创新创业平台) 内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或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其他 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等方式创办实体(含 网店 、农业职 业经理人等,其中,农业职业经理人以发证时间为准,网店以登 记注册时间为准,下同)的. 1.开办 网店 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所开 网店 应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 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 (2)所开 网店 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 询设计等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在校高校毕业生应持续 经营至毕业年度) . 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