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2019-07-05

(三)专家职责 1.按照《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及本指南的要求 参加标准确认、文件审查、现场评审、产品检验、综合评定等 工作,并填写相关记录和完成有关报告.

11 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2010 版) 2.为认定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四)专家纪律 1.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认定评价. 2.不得披露、 使用申请企业的技术、 经济信息和商业秘密, 不得复制保留或向他人扩散评审材料,不得泄露评审结果. 3.不得采取非正常手段为申请企业提供便利. 4.不得以再制造产品认定名义擅自进入申请企业调查. 5.不得收受申请企业给予的任何好处和利益.

12 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2010 版) 附件一:再制造产品认定流程图 申请企业:向地方工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认定机构:组织进行文件审查 问题整改和补充 认定机构:形成认定意见 产品检验 工信部:根据认定报告意见进行审批 工信部: 发布 目录 专家组现场评审 地方工业主管部门: 进行初审 通知申请企业 地方工业主管部门:向工信部推荐 工信部指定的认定机构: 受理/不受理 通知申请企业

13 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2010 版) 附件二:再制造产品认定申报书 项目编号: ( 认定机构填写 ) 再制造产品认定申报书 申请认定产品名称: 申请方(盖章)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及部门: 申请时间:

14 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2010 版) 申报书填写说明 1. 应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字迹工整、清晰. 2. 申请方名称、法定代表人应与营业执照一致. 3. 地址应将所在省、市、自治区名称写全. 4. 联系人:申请企业指定的有关认定事宜的联系人. 5. 附件

1 为申请企业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6. 附件

2 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初审情况填写.

15 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2010 版) 工业和信息化部: 本企业按照《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自愿申请再制造产品认定工作. 我们已经获得再制造产品认定所有公开文件,了解再制造产品认定规则及程序,以及对产品检 验及工艺技术能力的要求.本企业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节约能源法》等法规要求,保证再制造产品质量能够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现提出下列产品的认定申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生产厂: 产品执行/明示标准: 本企业对申请认定的再制造产品做出如下声明: 1. 申请认定的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 2. 产品节能、环保及安全性能符合(标准代号及名称) : 3. 产品再制造过程符合(填写过程控制的管理文件或标准名称): 授权代表(签名) : 申请企业(公章) : 年月日16 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2010 版)

一、企业基本概况 中文 申请方 英文 中文 地址 英文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手机 联系人工作部门 联系人传真 E-mail 法定代表人 建厂时间 从事再制造时间 / 组织性质代码 见注解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资本(万元) 厂区面积 再制造投入的 固定资产(万元) 再制造产品 生产厂房面积 企业总人数 从事再制造人数 获得生产许可证 情况(适用时) (描述并请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 . 获得(国内外) 认证、认定情况 (描述并请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 . 所得奖励、专利 (描述并请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 . 注:组织性质请选择: 01―有限责任公司、02―股份有限公司、03―股份合作制公司、04―全 民所有制公司、05―集体所有制公司、06―合伙企业、07―个人独资企业、08―其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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