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06 |
8 - 者设备中进行,废气经收集系统和(或)处理设施后排放.密 闭设施外任意一点 VOCs(非甲烷总烃) 、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中的任一种污染物瞬时排放浓度值大于表
1 限值要求
2 倍的, 视同未达到密闭要求. 2.企业厂区内大气污染物监控点 VOCs 任何
1 小时平均浓 度不可超过 10mg/m
3 .企业边界 VOCs 任何
1 小时平均浓度不可 超过 4mg/m
3 . 3.经论证确定无法进行密闭的有 VOCs 逸散生产或服务活 动,可采取局部气体收集处理或其他有效污染控制措施.所有 产生 VOCs 的生产车间(或生产设施)要密闭,不应露天和敞开 式涂装、流平、干燥作业(船体等大型工件涂装及补漆确实不 能实施密闭作业的除外,但需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专门分 析) .不能密闭的部位要设置风幕、软帘或双重门等阻隔设施, 减少废气排放.正常生产状态下,密闭场所的门窗处于打开状 态或破损视同未达到密闭要求,需要打开的,设置双重门. 4.挥发性物料输送(转移)需采用无泄漏泵,装运挥发性 物料的容器需加盖.漆渣、更换的 VOCs 吸附剂以及含油墨、有 机溶剂、清洗剂的包装物、废弃物等,产生后马上密闭,或存 放在不透气的容器、包装袋内,贮存、转移期间保持密闭. 5.密闭式局部收集的逸散的 VOCs 废气收集率应达到 80% 以上. -
9 -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 年6月22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