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06 |
经研究,现批复如 下:
一、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和全部垃圾无害化处理目标,根 据专项规划,同意海滨资源再利用中心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位于老港固废基地北侧,海滨污水处理厂东侧. 东至老港郊野公园林带、西至规划东海大道绿带、南至规划拱极 D2D 东路绿带、北至规划中港河绿带,规划用地约 9.53 公顷(具体以 实测为准) .
三、 本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
3000 吨/日, 在工可方案研究中, 要考虑 35%的高峰系数.总建筑面积暂按
72100 平方米控制.
四、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主厂房,包括垃圾进料、 垃圾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飞灰处理、 恶臭处理,凝气冷却系统以及附属配套工程.
五、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评估意见,对工程方案尤其是 对长江取水管工程作进一步论证,从长江生态环境影响、项目投 资控制、后期运营养护等角度,切实做好方案比选优化;
同时, 应对关键技术设备进行各方面比选,确保引进与国际接轨的先进 工艺及关键设备.
六、本项目总投资额暂按
30 亿元控制.新区财力暂按总投 资的 20%安排项目资本金,其余资金由项目法人筹措.下阶段,应 对项目的投入及发电等运营收益等做进一步测算分析.
七、 本工程项目法人为浦发集团上海浦发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八、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
12 个月. 接文后,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结合相关规划及周边地块开 发建设情况,抓紧落实规划、土地、节能等各项前期工程建设条 D3D 件,进一步深化、细化工程方案,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明确建设 工期, 并按照初步设计深度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 年4月3日抄送:新区政府、财政局、建交委、规划资源局、审计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4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