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9-07-06

6 5.2.2.4 继续通过加载装置施力, 在5s~30s内使座椅变形吸收的能量达到316J, 在此位置保持5s~ 10s,然后在 5s~30s 内卸载.(从初始位置开始测量加载装置的力―位移曲线,由曲线计算座椅变形 吸收的能量). 5.2.2.5 在加载过程中应尽保证试验装置与座椅靠背部接触,允许试验装置在水平面内转动. 5.2.2.6 当座椅有多于一个座位时,应通过与座位数相等的试验装置同时对每个座位施力. GB XXXXX―XXXX

7 A A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检测仪器要求 A.1 总体要求 对所有应做的检测,其测量系统应符合国际标准 ISO 6487:2000 版 碰撞试验测量技术:仪器设 备 的规定. A.2 动态试验 A.2.1 在台车上做的测定 台车的减速度特性应通过其刚性结构件,用CFC60 测量系统测得的减速度来确定. A.2.2 在假人上做的测定 测量装置的读数应通过下列 CFC 独立数据通道记录. A.2.2.1 假人头部的测量 重心(γr)的三维合减速度应用 CFC600 测量. A.2.2.2 假人胸部的测量 重心的合减速度应用 CFC180 测量. A.2.2.3 假人腿部的测量 轴向压力应用 CFC600 测量. GB XXXXX―XXXX

8 B B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允许伤害指标的确定 B.1 头部允许指标(HIC) 此指标应按附录 A 中A.2.2.1 测量的三维合减速度来计算,公式如下: HI C = (t2 C t1)

5 .

2 t t r

1 2

2 1 dt t - t

1 ? ? ? ? ? ? ? ? ?? 式中: t1――试验期间时间的任意值,s;

t2――试验期间时间的任意值,s;

?r――头部合成加速度,g (= 9.81 m/s

2 ). B.2 胸部允许指标(ThAC) 此指标由合减速度(g)的绝对值和减速度持续时间(ms)确定, 减速度按附录A中A.2.2.2的规定测量. B.3 腿部允许指标(FAC) 此指标由人体模型每条腿轴向传递的压载(按附录A中A.2.2.3的规定测量,单位kN)和压载持续时 间(ms)确定.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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