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9-07-06 |
4 JT/T XXXXX.2―201X 5.3.1 车辆维修数据记录 5.3.1.1 车辆维修数据记录应包括设备履历记录、计划修记录、故障维修记录和其他. 5.3.1.2 设备履历 运营单位车辆设备履历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运营单位应制定专门的制度规范设备履历本的数据类型选用、数据的记录更新、履历的保管 等工作. b) 设备管理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设备履历的管理. c) 在列车或部件移交其他部门进行大(架)修、更新改造、事故修复等工作时,设备履历随之 移交.设备履历由实施部门负责对实施的技术改造、事故修复等工作进行更新记录,结束后再随列车、 部件返回设备管理部门. 5.3.2.2 计划修记录 运营单位车辆计划修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根据车辆维修规程,可用表单的形式记录执行相应修程的维修数据,对于重要数据应记录实 际测量值. b) 对于涉及行车安全的数据、磨耗性部件定期测量数据、特殊部件物理跟踪数据等数据可另建 专项台帐记录. c) 应对维修完毕后作业负责人、质量互控人员的签名做出明确规定. 5.3.2.3 故障维修记录 运营单位车辆故障维修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维修过程中若出现相关部件或系统故障,则需要填报故障维修记录单. b) 故障维修记录单需记录相应备件更换、部件参数调整、清洁润滑等信息,故障处理人员应签 名确认. 5.3.2.4 其他临时维修记录 普查、整改等临时维修数据记录可采用专用表单保存. 5.3.3 电子化维修数据记录 5.3.3.1 运营单位可建立适应现场维修数据记录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5.3.3.2 系统需要分类,可以按照线路、车号及车辆系统矩阵化记录,方便查询、统计及部件的可靠性 分析.为维修过程记录、历史追溯、数据共享和技术分析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5 JT/T XXXXX.2―201X 5.3.4 维修数据保存 5.3.4.1 纸质维修数据记录,运营单位对各级修程及故障维修数据应有相应的保存时间要求,在保存周 期内可以查询到相关维修数据. 5.3.4.2 维修数据信息化平台需要选定满足要求的计算机网络平台, 将维修数据记录按照录入的分类进 行可靠保存,数据保存系统需进行备份以免数据丢失. 5.4 维修指标 5.4.1 维修指标统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列车退出正线运营故障率(次/万车公里),宜按月统计;
b) 车辆系统故障率(次/万车公里),宜按月统计;
c) 列车可用上线率(百分比),宜按月统计;
d) 每公里配车数(车/公里);
e) 每车配员数(人/车);
f) 车辆架修/大修平均停修天数(天),宜按年统计;
g) 车辆架大修完成率(百分比),宜按年统计;
h) 服务可靠度(万列公里/次),宜按年统计. 5.4.2 维修指标统计的具体计算方法见附录 C. 5.5 质量控制与验收 5.5.1 运营单位应建立车辆维修质量管控体系,制定质量管理规章,规范质量管控体系运作,对车辆 维修的质量工作方针、工作目标、工作流程、组织架构及职责、质检范围、质检周期、抽查内容、抽查 比例、整改方式、质量考评、执行记录以及委外维修质量管控等做出明确规定. 5.5.2 运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开展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5.5.3 车辆维修人员应经培训,具备相关技能,持证上岗. 5.5.4 应按照过程控制和最终验收并重的原则,进行车辆维修质量管理. 5.5.5 应实行记名修制度和自检、互检、专检制度. 5.5.6 应确保重要的维修内容均有相应的工艺文件作指导,同时确保维修人员按照工艺文件开展维修 作业. 5.5.7 应确保维修人员及时、如实填写维修作业记录,并将作业记录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