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06 |
1 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2 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 本人持股资料
2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 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 公司股本总额 股本结构 七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 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配八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 应当向公司 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 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 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 侵犯股东合法 权益的 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三十八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 二 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 除法律 法规规定的情形外 不得退股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正案
6 四 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九条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将其持有的股份 进行质押的 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 应放弃从事与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经营 业务 第四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 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 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 控股股东 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 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 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二 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 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 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三 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 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 四 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 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本条所称 一致行动 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 不论口 头或者书面 达成一致 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 以达到或者巩 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为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 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 分立 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 对公司聘用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正案
7 十三 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 提案 十四 审议公司监事会提出的提案 十五 审议法律 法规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 次 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六人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 不含投票代理权 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 三 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第四十六条 临时股东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四十七条 年度股东大会和应股东或监事会的要求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 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时 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一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 发行公司债券 三 公司的分立 合并 解散和清算 四 公司章程 的修改 五 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 七 变更募股资金投向 八 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九 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或出售资产事项 十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通迅表决的其他事项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款所列之外的事项 可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