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9-07-07 |
(一)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被谋杀、殴斗;
(四) 被保险人妊娠(包括宫外孕) 、流产(但因遭受意外伤害所致不在此限) 、堕胎、安胎、分娩、疾病、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五) 被保险人接受包括美容、整容、整容手术在内的任何医疗行为而造成的意外;
(六)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七) 各类疾病,以及高原反应、中暑、猝死;
(八) 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细菌或病毒感染;
(九) 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 染或辐射;
(十) 恐怖袭击. 第七条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 责任:
(一) 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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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被保险人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三) 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期间;
或者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摩托车期间;
(四) 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活动期间;
(五) 被保险人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热气球、滑翔器等航空装置(以乘客身份搭乘民 用或商业航班者不在此限)期间;
(六) 被保险人作为职业运动员或专业运动员参加训练或比赛期间;
(七) 被保险人作为军人(含特种兵)、治安人员、警务人员(含防暴警察)在训练或 执行公务期间;
(八) 被保险人从事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服刑期间;
(九) 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期间.
(十)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毒(HIV 呈阳性)期间;
(十一) 被保险人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 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 》为准)期间. 第八条 被保险人从事下列高危工种或职业所对应的工作或活动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 故、残疾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 被保险人高空(高处)作业,海上作业,水下作业,地下作业,隧道及坑道 内作业,火药爆竹制造、使用与处理等工作或活动期间;
(二) 被保险人从事营运货车司机或车上工作人员的工作或活动期间;
(三) 被保险人从事建筑业与室外高空装潢业工人,伐木业工人,采石业工人、采 砂业工人,石油开采业工人,特种车驾驶员及随车工作人员,矿工,采掘工,爆破工,拆 船工,焊接工、铸锻工、铸轧工、剪切工、下料工、机械加工人员、冲床工、剪床工、铣 床工、钻床工、非全自动的车床工,锅炉工,炼钢工、炼焦工、炼胶工、热处理工,瓦斯 (天然气)分装工,船员,押运员,救生员,高空清洁/室外安装或装修维修,硫酸、盐酸、 硝酸、有毒物品制造及处理人,战地记者,特技演员、武打演员,动物园训兽师,高空杂 技、飞人、飞车演员、试车人员,广告招牌架设人员、发射塔与户外架空管线安装与维护 人员、高压电之工作人员、电力高压电工程施工人员的工作或活动期间;
(四) 被保险人在酒吧、夜总会、歌厅和洗浴中心等娱乐场所工作或劳动期间. 上述情形下或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退还 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费.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第九条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