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07-08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 遵守市场法则, 不断探索适合公司发 展的经营方式,充分利用每一份资源,重视人才培养、科技进步,为社会 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致力于实现利润最大化.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煤炭采选、销售(其中出口应按国家现行规定 由拥有煤炭出口权的企业代理出口);
水煤浆的销售;
以自有资金对外投 资及投资咨询;
委托经营;
矿区自有铁路货物运输;
公路货物运输;
港口 经营;
矿山机械设备制造、销售、租赁、维修、安装、撤除;
其他矿用材 料的生产、销售;
销售、租赁电器设备及销售相关配件;
矿山工程施工总 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承包;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
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建 筑材料、木材、橡胶制品的销售;
冷补胶、肥皂、锚固剂、涂料的制造、 销售;
煤矿综合科学技术服务;
矿井救护技术服务;
矿区内的房地产开发, 房屋租赁,并提供餐饮、住宿等相关服务;
煤矸石系列建材产品的生产、
3 销售;
焦炭、铁矿石、有色金属的销售;
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仓储(不含 危险化学品);
汽车修理;
劳务派遣;
物业管理服务;
园林绿化;
污水处 理;
供热;
工业旅游;
企业内部人员培训(救护队员技能培训、生产技术 培训、安全培训);
计量检定、理化检测、无损检测、分析化验、安全生 产检测检验;
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
企业策划、设计;
市场调查;
经 济贸易咨询;
技术推广、技术服务;
润滑油、润滑脂、化学原料及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劳动防护用品、纺织产品、文教用品、塑 料制品、 仪器仪表、 水泥、 耐火材料及制品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和注册资本 第十三条 公司在任何时候均设置普通股;
公司根据需要, 经国务院 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 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 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 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 均为有面值股票, 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 前款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第十七条 经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准, 公司可以向境内投资人和境 外投资人发行股票. 前款所称境外投资人是指认购公司发行股份的外国和香港、 澳门、 台 湾地区的投资人;
境内投资人是指认购公司发行股份的, 除前述地区以外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资人.
4 第十八条 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股份, 称为内资 股.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发行的以外币认购的股份,称为外资股.外资股在 境外上市的,称为境外上市外资股. 前款所称外币是指国家外汇主管部门认可的, 可以用来向公司缴付股 款的人民币以外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定货币. 公司发行的内资股,简称为 A 股.公司发行在香港上市的境外上市 外资股,简称为 H 股.H 股指经批准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香港联交所 )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港币认购和进行交 易的股票.H 股亦可以美国存托证券形式在美国境内的交易所上市. 第十九条 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 公司已发行普通股份 总数为 491201.6 万股.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