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07-08 |
167000 万股.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总数为 491201.6 万股, 其中, A 股股东持有
29600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0.26%;
H 股股东持有 195201.6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9.74%. 第二十一条 经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准的公司的发行境外上市外 资股和内资股的计划,公司董事会可以作出分别发行的实施安排. 公司依照前款规定分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和内资股的计划, 可以自 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准之日起十五个月内分别实施.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发行计划确定的股份总额内,分别发行境外上 市外资股和内资股的,应当分别一次募足;
有特殊情况不能一次募足的, 经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准,也可以分次发行.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91201.6 万元.公司的注册 资本应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登记, 并向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 及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可以按照本章程的有关
5 规定批准增加资本. 公司增加资本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 向特定或非特定投资人募集新股;
(二) 向现有股东配售新股;
(三) 向现有股东派送新股;
(四)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 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增资发行新股, 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批准后, 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