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7-09 |
6 未经审核中期财务报告附注
1 编制基准 本未经审核中期财务报告乃根愀哿辖灰姿邢薰 ( 「联交所」 ) 证券上市规则的适 用披露规定而编制,其中包括由香港会计师公会 ( 「香港会计师公会」 )颁布的 《香港会计 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 ) 第34号 「中期财务报告」 的规定.
2 「会计政策变动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发布以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及一项新诠释,於本集团及本公司本 会计期间首次生效: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 本, 「投资实体」 ?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修订本,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抵销」 ? 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修订本, 「非金融资产可收回金额披露」 ?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修订本, 「衍生工具更替及对冲会计处理之延续」 ?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第21号, 「徵费」 本集团并未采纳任何尚未於本会计期间生效的新订准则或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本, 「投 资实体」 有关修订放宽符合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界定的投资实体的母公司的综合入账要 求.投资实体须按公允价值於损益中计量彼等的附属公司.由於本公司并不符合投资实体 的定义,故该等修订对本集团的中期财务报告并无任何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修订本,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抵销」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的修订厘清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的抵销标准.由於有关修订与本集团 已采纳的政策一致,故对本集团的中期财务报告并无任何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修订本, 「非金融资产可收回金额披露」 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的修订更改了减值非金融资产的披露规定.其中,有关修订扩大了减 值资产或可收回款项按公允价值减出售成本计算的现金产生单位的所需披露围.由於本 会计期间并无任何重大减值亏损,故有关修订对本集团的中期财务报告并无任何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修订本, 「衍生工具更替及对冲会计处理之延续」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的修订放宽为符合若干标准并指定作为对冲工具的衍生工具进行更替 时的终止对冲会计规定.由於本集团并无更替其任何衍生工具,故有关修订对本集团的中 期财务报告并无任何影响.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第21号, 「徵费」 该项诠释於支付政府徵费的负债须予确认时提供指引.由於指引与本集团现时会计政策一 致,有关修订对本集团的中期财务报告并无任何影响.
7 3 分部报告 本集团按业务组合 (生产流程、产品及服务) 及地区划分分部及进行管理.本集团按照向 最高行政管理人员内部呈报资料以进行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时所采用的资料一致的方式, 呈列下列四个报告分部.具有相似性质的生产流程、产品及服务的经营分部已整合,形成 以下呈报分部. 采矿-中国 -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 ) 的黄金开采及选炼业务. 采矿-吉国 - 於吉尔吉斯共和国 ( 「吉国」 ) 的黄金开采及选炼业务. 冶炼 - 於中国开展的黄金及其他金属冶炼及精炼业务. 铜加工 - 於中国开展的铜加工业务. (a) 分部业绩、资产及负债 为了评估分部业绩及分配分部间资源,本集团高级行政管理人员按下述基准监督各 呈报分部应占的业绩、资产及负债: 分部资产包括所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递延税项资产及流动资产,惟由总部管理 的金融资产及其他公司资产的投资则除外.分部负债包括个别分部业务应占的应付 债项及应计费用、递延税项负债,以及该等分部直接管理的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 惟总部管理的银行借贷则除外. 收入及开支乃经参考该等分部所产生的销售及开支或因该等分部应占的资产折旧或 摊销而产生的开支而分配至呈报分部.然而,除呈报分部间销售货品外,本集团不 会计量分部间互相提供的协助,包括共享资产及专有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