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9-07-11 |
600694 证券简称: 大商股份 编号: 临2007-032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房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以协议方式租赁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大商 集团哈尔滨新一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三处房产,租金额分别为
495 万元人 民币/月、33 万元人民币/月、500 万元人民币/年,租赁期限为
1 年.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公司
2 名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与会
11 名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对于确保本公司正常经营,以及今后稳定、快速和可持续发 展有重要作用.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对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商集团 )所拥有的两处房产 进行租赁.其中,租赁位于大连市中山区青四街
30 号的大连商场北楼房产,建筑 面积合计 31294.52 平方米,月租金总额
495 万元人民币;
租赁位于大连市中山区 中山路
113 号的房产,建筑面积合计 5288.14 平方米,月租金总额
33 万元人民币. 上述两处房产的租赁期限均为
1 年,自2007 年7月1日起至
2008 年6月30 日止. 本公司对大商集团子公司大商集团哈尔滨新一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所拥有的 房产进行租赁. 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石头道街
118 号国有出让商住用地上的建筑物. 总建筑面积约为 95627.43 平方米,年租金总额
500 万元人民币.租赁期限为
1 年, 自2008 年1月1日起至
2008 年12 月31 日止.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8 次会议于
2007 年11 月29 日召开,公司
2 名关联董 事牛钢、王志良回避表决,其余
11 名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
5 名独立董事李玉臻、王有为、王会全、尉世鹏、刘淑莲一致认为:本次 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合法利益,一 致同意上述租赁行为.
二、关联方介绍
(一)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介绍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
1 号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牛钢 注册资本:18855.8 万元 主营业务:国有资产经营(按国家专项规定办理) ;
商业贸易、物资供销(专 控商品按国家规定办理) 、仓储;
场地租赁、柜台租赁等. 本次租赁的位于大连市中山区青四街
30 号的大连商场北楼和大连市中山区中 山路
113 号的两处房产原属于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2006 年7月经大连市国资 委批复同意,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将大连商场北楼等
19 处直管经营用房的所 有权划转至大商集团.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止
2007 年11 月28 日,大商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7,525,616 股,通过大商国 际间接持有公司 55,360,578 股,合计持有公司 62,886,1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1% 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大商集团哈尔滨新一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介绍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大商集团哈尔滨新一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道里区石头道街
11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计勇凯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购销: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日用杂品、电话机、工艺美术 品、劳保用品、粮油、农副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