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11 |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1-5 月的财务报 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因此,公司满足 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的要求.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艾耐基已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建立了 三会 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 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能够规范运作,相关机 构及人员能够依法履行其职责. 艾耐基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监事会议事规 则》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 、 《总经理工作细则》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涵盖了公司战略 决策、技术研发、销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会计等公司营运活动的所有环 节,并在公司各个层面得到了有效执行,能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管理. 上海艾耐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1-5-5 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查验,艾 耐基最近
24 个月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的情形. 根据艾耐基陈述并经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查验,艾耐基的实际控 制人刘新续遵守法律法规, 报告期内不存在刑事处罚或与公司规范经营相关的行 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艾耐基陈述并经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查验,艾耐基的现任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 、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形. 因此,公司满足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的要求.
(四)公司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艾耐基的股权结构清晰,股份公司设立时各股东以其在有限公司股东权益 折股出资,出资真实有效,股东股份均经依法登记,股东持有股份不存在权属争 议或潜在纠纷, 股东所持股份未设置质押, 也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查封的情况. 艾耐基的
5 个股东均不存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适宜 担任股东的情形. 艾耐基股东股份在设立股份公司后,未发生股份转让行为. 因此,公司满足 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的要求.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艾耐基股东大会已通过了有关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挂牌同 时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议案, 同时授权董事会聘请光大证券为公司挂牌全国股份 转让系统的主办券商, 接受光大证券的推荐和持续督导. 公司与光大证券于
2016 上海艾耐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1-5-6 年8月30 日签署《推荐挂牌及持续督导协议书》 ,对光大证券推荐公司进入全国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持续督导事宜作出明确约定. 因此,公司满足 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的要求. 鉴于艾耐基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开转让的条件, 为帮助公司提供发展过程中所需资本服务以及帮助公司规范 治理,拓展融资渠道,本公司特推荐艾耐基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进行公 开转让.
(六)公司不存在负面清单所列情形
1、行业分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 C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