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9-07-11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于2015 年1月16 日发布的 《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 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 (以 下简称 《监管政策》 )的相关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 过快上涨的通知》 (国发[2010]10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 调控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3]17 号文)等相关文件规定,东湖高新对报告期 内(即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1-6 月)公司及下属公司在中国境内房地 产开发业务中是否涉及闲置土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及 是否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等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 专项核查,并出具本自查报告.
一、自查依据
(一)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国发[2010]10 号文) 国务院于
2010 年4月17 日颁发了国发[2010]10 号文, 该通知第五条第
(八) 项规定: 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专项整治和清理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 炒地行为. 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 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 [2013]17 号) 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3 年2月26 日发布了国办发[2013]17 号文, 该通知第五 条规定: 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 格对外销售.对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 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禁止 其参加土地竞买,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券监管部门暂停 批准其上市、 再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银行业监管部门要禁止其通过信托计划融 资 .
(三) 《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 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1月16 日发布了《监管政策》 ,该文件明确要求 加强 信息披露 、 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用地违法违规被查处的情况.上市公司申请 涉房类再融资、 并购重组项目时,应当公开披露报告期内相关房地产企业是否存 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以及相应 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交易对方) 应当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作出公开承诺,相关房地产企业如因存在未披 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 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 任 .该文件规定 加强中介机构把关职责 、 主承销商或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应 当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在专项核查意见中明确说明是否已查询国土资源部门网站, 相关房地产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 调查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