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12 |
1 ―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 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国发〔2015〕74号)精神,加快建立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引 导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支持经济发展薄弱领域和重点 环节,推动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根据《江苏省普惠金 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7〕33号),现就 组织申报2019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贷款风险补偿
(一)对省内农商行、金融租赁公司的贷款风险补偿.
江苏省财政厅文件苏财金〔2019〕13号―2―1.补偿对象:省内农商行、金融租赁公司. 2.申报条件:按照农商行、金融租赁公司2018年度在省内 投放的小微企业、涉农、科技三类贷款分别计算,凡年度贷款增 速高于全省全部贷款平均增速(13.27%)的,可申报风险补偿 资金. 农村商业银行当年申报中央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 励的,不得重复申报. 3.补偿标准:对农商行、金融租赁公司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 涉农、科技贷款,按不高于年度增量的3‰给予风险补偿(对小微企 业、涉农、科技贷款分别计算). 4.申报材料:(1)资金申请报告;
(2)金融业务许可证或批 复文件、营业执照;
(3)《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申请表》(银行类, 附件2-1,银行类报表请同级金融监管部门审核盖章);
(4)银行提 供
2017、2018年末银保监局《S71-1银行业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情 况表-普惠型小微企业和其他组织贷款》(按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内 普惠型小微企业法人贷款、普惠型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贷款等2 项汇总贷款余额),
2017、2018年末人民银行《涉农贷款月报简报》 (按12P04农户贷款、12P09农村企业农林牧渔业贷款、12P0H农村企 业支农贷款、12P0B农村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款、12P0Q农村各类 组织支农贷款等5项汇总) ,
2017、 2018年末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 (参 见银保监局S70科技金融基本情况表);
(5)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 ―
3 ― 申报信用承诺书.
(二)对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的贷款风险补偿. 1.补偿对象: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科技小额贷款 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转贷基金. 2.申报条件:2018年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正常开展贷款投 放业务,按规定可申报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村镇银行申报当年中央财 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的,不得 重复申报. 3.补偿标准:对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发放的单户不高 于500万元(含)的贷款(不含贴现),省财政按不高于季均余 额3‰的标准给予贷款风险补偿,支持新型金融组织发展.对小 微企业转贷基金按照月均余额计算,补偿标准同上.单笔贷款利 率超过15%的不纳入补偿范围. 4.申报材料:(1)资金申请报告;
(2)金融业务许可证或批 复文件、营业执照;
(3)《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申请表》(附件2-2);
(4)提供《贷款明细表》(附件3).并提供借款借据扫描件(需逐 份编号,编号与贷款明细表中的编号一一对应,扫描件仅报送电子文 档, 拷入光盘或U盘) ;
(5)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二、担保业务风险补偿
(一)补偿对象:省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