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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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请人员年龄与学历要求 1.年龄要求:申请人年龄应在
50 周岁以下(1968 年10 月1日以后出生) . 2.学历与工作年限要求: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工作满
5 年(即2013 年8月之前参加工作)方可申报;
具有博士学位的 申请人,须工作满
2 年(即2016 年8月之前参加工作)方可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书》及电子版;
2.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获奖证书和科研成果复印件(不超过
10 页) ;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
6.《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 上述材料均一式
2 份,A4 纸版面,按顺序左侧装订.申请 书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可从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下载. 省校联合培养计划 出国留学人员由所在学校自行评审确 定,以上材料无需报送我厅.
(二)申请人所在学校职责. 申请人所在学校汇总本单位人员申请材料,填写《山东省政 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
(一) 》,打印后与其他材料 ―
5 ― 一并上报.同时填写《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汇 总表
(二) 》EXCEL 表格,无需打印,直接将电子表格发至联系 人电子邮箱. 省校联合培养计划 项目学校还需报送
2019 年山东省 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省校联合培养计划 出国留学人员名单 (附件 6)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请各学校对申请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认真填写单 位推荐意见,并将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集中整理后统一报我厅. 如发现申请材料有虚假信息现象,我厅将取消申请人出国留学资 格并暂停申请人所在学校下一年度的选派资格.
(三)申报名额. 1.本科高校申报人数不超过
4 人,高职高专院校申报人数不 超过
3 人. 2. 省校联合培养计划 项目学校,除推荐 省校联合培养 计划 的8名人选外,本科高校申报人数不超过
3 人,高职高专 院校申报人数不超过
2 人.
(四)申请受理时间. 申请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
2019 年3月15 日.
五、评审、录取
(一)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 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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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有外方邀请函或外语水平已符合派出要求的申请 人,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优先录取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已取得博士学位或高 级职称的申请人员.
(四) 申请人的留学国别按照申请人填报的志愿国别进行评 审录取,留学国别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
(五)被录取人员不得申请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
(六)被录取人员的出国留学资格保留至
2020 年10 月31 日.逾期未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六、派出及管理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我省公 派出国留学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 接受我国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按期履行回国服务义 务.出国留学人员凡中断学习、提前或未经批准延期回国的, 将 根据《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约定和相关规定追究本人及其担保人 的责任. 联系人:桂俐
电话:0531-81916580 传真:0531-86109553
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