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201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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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请人员年龄与学历要求 1.年龄要求:申请人年龄应在

50 周岁以下(1968 年10 月1日以后出生) . 2.学历与工作年限要求: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工作满

5 年(即2013 年8月之前参加工作)方可申报;

具有博士学位的 申请人,须工作满

2 年(即2016 年8月之前参加工作)方可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书》及电子版;

2.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获奖证书和科研成果复印件(不超过

10 页) ;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

6.《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 上述材料均一式

2 份,A4 纸版面,按顺序左侧装订.申请 书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可从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下载. 省校联合培养计划 出国留学人员由所在学校自行评审确 定,以上材料无需报送我厅.

(二)申请人所在学校职责. 申请人所在学校汇总本单位人员申请材料,填写《山东省政 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

(一) 》,打印后与其他材料 ―

5 ― 一并上报.同时填写《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汇 总表

(二) 》EXCEL 表格,无需打印,直接将电子表格发至联系 人电子邮箱. 省校联合培养计划 项目学校还需报送

2019 年山东省 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省校联合培养计划 出国留学人员名单 (附件 6)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请各学校对申请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认真填写单 位推荐意见,并将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集中整理后统一报我厅. 如发现申请材料有虚假信息现象,我厅将取消申请人出国留学资 格并暂停申请人所在学校下一年度的选派资格.

(三)申报名额. 1.本科高校申报人数不超过

4 人,高职高专院校申报人数不 超过

3 人. 2. 省校联合培养计划 项目学校,除推荐 省校联合培养 计划 的8名人选外,本科高校申报人数不超过

3 人,高职高专 院校申报人数不超过

2 人.

(四)申请受理时间. 申请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

2019 年3月15 日.

五、评审、录取

(一)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 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

6 ―

(二)已有外方邀请函或外语水平已符合派出要求的申请 人,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优先录取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已取得博士学位或高 级职称的申请人员.

(四) 申请人的留学国别按照申请人填报的志愿国别进行评 审录取,留学国别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

(五)被录取人员不得申请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

(六)被录取人员的出国留学资格保留至

2020 年10 月31 日.逾期未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六、派出及管理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我省公 派出国留学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 接受我国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按期履行回国服务义 务.出国留学人员凡中断学习、提前或未经批准延期回国的, 将 根据《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约定和相关规定追究本人及其担保人 的责任. 联系人:桂俐

电话:0531-81916580 传真:0531-86109553

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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