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9-07-13

三是前人用这个方法进行了大量卓有成 效的研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并且已为学术界所承认和接受.2 职是之故,我们也拟采取这种方 法研究西域东部的异族通婚问题.不得不说的是,用这种方法进行研究不一定绝对准确,因为每 一种姓氏都不是专属一个民族或唯一的,比如汉族也有曹姓、史姓,等等,但是,在西域这块少 数民族众多的地方,在这个粟特、西域诸城邦国及其他民族迁徙频繁、定居生活的地方,各民族 的存在是客观存在,带有鲜明族属特征人名的遗存是历史真实的反映,用这种方法勾勒其社会生 活的本来面貌,大体上是可靠的. 以下进入正题. 阿斯塔那

78 号墓所出〈唐贞观十四年(公元

640 年)西州高昌县李石住等户手实〉共残存八 片,其中第五片透露了异族通婚的信息,引述如下:

(五) (前缺)

1 妻张年肆拾 口口

2 男阿父( 父 下还有 一 口 ――潦草不能识)奋年贰拾 [

3 妻曹年拾伍 中女

4 男宁毗年拾陆 中男

5 妻曹年拾贰 口口

6 男苻梨愿年拾叁 口口

7 男庶斤年拾 中男

8 男摩萨年柒 小男

9 男屈知年壹 黄男 (后缺)

3 手实是唐代民户向当地政府申报家口及土地情况的材料,县政府根据此类手实制作户籍等文 件上报中央和地方.一般说来,手实是比较真实的,民户在手实末尾都要注明 如后有隐漏,括得,求受违敕之罪 等等(详见下引宁和才等人手实) .贞观十四年(640)八月,唐朝刚灭高昌 国建西州,西州随即开始申报手实,说明唐朝在此地推行管理制度相当迅速.有关这个问题学者

1 宋家钰: 我国封建户籍制度最严密、最完备的时期是隋唐时代.……户籍法在某种程度上是比 赋役法、土地法更为重要的立法.因为赋役的征敛和土地法的实施,是以户籍法的施行为前提, 是以定期编造的户籍为依据.除此之外,唐代社会官民生活中的许多问题,如入仕、考课、审判、婚姻、财产 继承、 迁徙、 治安、 身份等等, 都要凭借户籍. 《唐朝户籍法与均田制研究》 , 中州古籍出版社

1988 年, 第25-26 页.

2 相关研究将在正文中引述,此处不赘.

3 《吐鲁番出土文书》第4册,文物出版社

1983 年,第75 页.

8 论述较多,此不多及. 这片手实前缺,不知户主姓氏,但是,户主之妻为汉姓张氏,两个儿子所娶媳妇则皆为曹姓, 曹姓虽然在西域东部分为两部分人,一部分是西汉曹参的后裔( 〈曹全碑〉载其后裔 分枝敦煌 . 十六国时期民族大迁徙时又迁入高昌) ,一部分为昭武九姓曹国人 ,然而这户人家的

6 个儿子的 名字也颇含异族味道,由此来看,两个儿媳应是昭武九姓之曹氏,户主与六个男儿也应是胡族, 很可能是昭武九姓,这个家庭应是胡汉结合的家庭.姜伯勤先生在论证西州存在粟特人聚落迹象 时举这件文书说: 某氏'

男阿父奋年贰拾'

、 '

妻曹年拾伍'

、 '

男宁毗年拾陆'

、 '

妻曹年拾贰'

. 亦为胡名胡风 .

1 即也认为他们是粟特胡人.具体而言,这家上辈是异族间通婚,户主粟特胡人 娶汉族张氏为妻;

下辈则是粟特内部联姻,两个儿子皆娶昭武九姓的曹国后裔为妻.张氏年龄

40 岁,其夫年龄虽然不详,但二者的结合应在高昌国时期,两个儿子分别为 20(后有残缺,可能为

20 多岁) 、16 岁,两儿媳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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