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13 |
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4.1.1 生晒参应为人工种植
5 年及
4 年生,且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人参代用茶每 100g 产品添加人 参100g. 4.1.2 枸杞应符合 GB/T
18672 的规定. 4.1.3 红枣应符合 GB/T
5835 的规定. 4.1.4 玫瑰花(重瓣红玫瑰)应符合 NY/T
1506 和卫生部公告第
3 号[2010] 的规定. 4.1.5 丁香、 山楂、 菊花、 蒲公英、 金银花、 槐花、 紫苏叶、 酸枣仁应符合 《中国药典》
2015 年版(一部)的 规定. 4.1.6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
2 Q/CXLT0008S-2019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原料天然固有的色泽,褐绿色、黄白色至淡黄 色、深红色、棕褐色或紫绿色. 从供试样品中随机抽取5g,置于白色瓷盘 内,在自然光下用目测法进行色泽、形态、杂质、 霉变等项目的检验,用鼻嗅的方法检验样 品的滋气味及异味 形态 粉状、 条状、 圆球状或圆形,产品应洁净、 干燥,无 霉变、劣变、虫蛀,无污染 滋、气味 具有原料天然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水分,% 花类代用茶 ≤ 13.0 GB 5009.3 叶类代用茶 ≤ 8.5 果实类代用茶 ≤ 15.0 根茎类代用茶 ≤ 15.0 总灰分,% ≤ 8.0 GB 5009.4 人参总皂苷,% 人参代用茶 ≥ 2.0 NY
318 附录B 4.4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3污染物限量 项目 限量 检验方法 铅(以Pb 计),mg/kg 酸枣仁代用茶 ≤ 0.19 GB 5009.12 丁香、山楂、红枣、枸杞、玫瑰花、金银花、槐花、蒲公英、紫苏叶代用茶 ≤ 0.95 菊花代用茶 ≤ 4.9 人参代用茶 ≤ 0.49 4.5 农药残留限量 农药残留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
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的规定检验.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
3 Q/CXLT0008S-2019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总灰分、净含量逐项检验. 7.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⑴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
⑵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
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⑷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3 组批 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7.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 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10 袋,总量不得少于
250 克.将抽样分成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查. 7.5 判定规则 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 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 项(含2 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如有1项不 符合要求,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任何一项卫生(安全)或微生物学(生物学)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委托仲裁单位复检,以复检结果 作为最终判定依据.
8 标签 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