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7-13 |
三、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认定某些事件是否合法有效是以 该等事件所发生时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四、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经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一)公司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 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
(二)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 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三)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所有签署文件之主体均具有签署文件的权利能力和 行为能力,所提供文件中的所有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任何已签署的文件均由相 关当事各方有效授权,且由其正当授权的代表签署.
五、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及 本所经办律师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法律 意见.
六、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挂牌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 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所同意公司部分或全部按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审核要求引用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 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并需经本所律师对其引用的有关 内容进行审阅和确认.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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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挂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 文件及有关事实进行了审查和验证,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6 释义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兰花药业、 股份公司、 公司 指 山西兰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兰花有限 指 山西兰花药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七佛山药业 指 山西七佛山药业有限公司,兰花有限曾用名 兰花生物制药 指 山西兰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兰花有限曾用名 七佛山制药 指 山西兰花七佛山制药有限公司,兰花有限曾用名 兰花集团 指 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人、控 股股东 富景实业 指 山西富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人 烟台绿宇 指 烟台绿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人 省经建投 指 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山西省经 济建设投资公司),系公司发起人 晋城城投 指 晋城市城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兰花科创 指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证券简称:兰花科创、证券代码:600123) 巴公镇村委会 指 泽州县巴公镇山耳东村民委员会 太行发展 指 山西太行无烟煤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兰山水业 指 高平市兰山水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报告期内子公司, 已注销完毕 太行中药 指 山西兰花太行中药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子公司 职工合股基金会 指 山西七佛山药业有限公司职工合股基金会、山西兰花 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职工合股基金会、山西兰花七佛山 制药有限公司职工合股基金会 工会委员会 山西兰花七佛山制药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山西兰花 药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报告期 指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